河北枣强民政局张彦豪怎么了

张彦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冀1121刑初247号。

张彦豪,男,1976年3月20日出生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户籍所在地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汉族,大学文化,原枣强县民政局副局长

一、被告人张彦豪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罚金已缴纳。)

二、没收在案扣押的伪造的枣强县盼盼幼儿园、大营实验小学、平安医院、商德武术会馆、河北玻璃钢研究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枣强县瑜伽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