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开瓶费”是否合法啊?
不合法,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这属于强加式的消费。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扩展资料
谢绝自带酒水”不违法:
一、“收取开瓶费不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谢绝自带酒水”也违法。道理很简单,“收取开瓶费”与“谢绝自带酒水”是不同的概念和行为。
二、“谢绝自带酒水”并不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自从2006年12月22日新闻媒体报道《北京首起开瓶费案宣判?禁收开瓶费首获司法支持》以来,围绕着“收取开瓶费是否合法”的争论就没有终止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取开瓶费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的判决无疑是正确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收取消费者‘开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的表示与法无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