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保护法六一实施,将实现哪9个“首次”?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这次修订在民政业务领域实现了9个“首次”,包括:

1、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2、首次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3、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及禁止行为;

4、首次明确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5、首次明确了国家长期监护、临时监护的情形;

6、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

7、首次提出了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

8、首次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

9、首次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未成年人保护法制订的目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同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经济网-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施行 将实现9个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