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认罪认罚当庭翻供怎么判
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即使犯罪嫌疑人开庭以后翻供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则不能采信犯罪嫌疑人的庭前供述。
一、刑事案件开庭以后翻供怎么处理
1、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2、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二、被告人供述如何定罪量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定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什么是翻供?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
翻供的情形:
(1)出于逃避罪责或推卸责任的翻供;
(2)出于掩盖他人罪责的翻供;
(3)出于澄清事件真相的翻供;
(4)纯粹出于对自己的口供笔录的更正的翻供;
(5)抱着不翻白不翻的侥幸心理的翻供。
翻供不成功会被重判
如果翻供不成功,翻供者必然面临“认罪态度不好”甚至“认罪态度恶劣”的指控,给自己被从重处罚 “加分”。因此,提醒那些给出口供的人,一定要保证口供的真实性,既不能“冤枉”自己,也不能“冤枉”别人。要知道,翻供成功是很难的事情。同时,也提醒那些欲翻供者,慎重翻供,不能儿戏视之。
在现实生活中翻案不成功会被重判的情形多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上。
经检方指控,国家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且情节严重。
一般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1)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2)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犯罪嫌疑人供述要排除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要排除的情形包括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供述等。
对采用下列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二)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三)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供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九十六条 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
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