郅都,虽有酷吏恶名,为什么历史记载却不像坏人

关于“酷”这个字的解释,大概有三种意思:一是,残忍暴虐到了极点,如:酷刑、酷吏;二是,指极、甚、程度深,如:酷暑,酷爱;三是,源于外来文化"cool"表示帅气的,时髦的,令人羡慕的。

当反腐电视剧大片《人民名义》火爆之后,剧中的那位公正、公平、正义感极强的打虎硬汉,汉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侯亮平,赢得了观众的喜爱,尤其是他不仅够能深入各阶层展开调查工作,还能以身涉险,与位高权重的贪腐分子展开斗智斗勇的抉择。也就是在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结合前段时间看汉景帝平息七国之乱这段历史,其中那个以法家代表自居,强力推行削藩的晁错,也曾被太史公列入了酷吏之列,使得我的大脑细胞异常的活跃了起来,也让我重新拜阅了司马迁写的《史记·酷吏列传》。

如果将“酷吏”将上面的这三种解释套用话,大家可能会惊奇的发现,太史公太有远见之明了,酷吏,不只是像祁同伟那种残忍暴虐的官员,还可能是像李达康那种狂热追求GDP的官员,甚至于是像侯亮平这种帅气有正义感的官员。纯粹属于戏说之言,当不得真!

在《史记·酷吏列传》中第一个被大书特书的酷吏,名字叫郅都,生卒年月不详,河东郡杨县(今山西芮城东)人。太史公说他:勇力过人,清廉有节,不拆看讲私事的信件,从不接受礼物,从不接受请托;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他执法不回避贵族外戚,那些列侯宗室见了都不敢用正眼去瞧他,暗里地都称呼他为“苍鹰”;治理济南郡一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最后总结他时还说:“自郅都以下皆以酷烈为声,然都伉直,引是非,争大体。虽酷,称其位矣(意思是从郅都到后来的许多酷吏,都以严酷暴烈而闻名。但郅都刚烈正直,辩说是非,争与国家有益的重大原则。执法虽然严酷,但这与他的职务是相称的)。”

郅都本人也有一句挂在嘴上,时刻都在大讲特讲的名言:“己倍亲而仕,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我既然离开父母做官,就要奉公守节、以身殉职,哪里还管得了妻子儿女)。”

西汉成帝时的大臣谷永在一道给皇帝的奏折中,曾提到郅都,说他:“赵有廉颇、马服,强秦不敢窥兵井陉;近汉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向沙幕。”郅都被誉为"战克之将,国之爪牙"。

在《人民名义》中,我们看到侯亮平从京城很容易的来到了汉东,在很多场合都可以随意的吹口哨,可以毫不忌讳的面对很多高官时,很多解读的人都将他老婆和他联系了起来,将他曾经的京官身份联系了起来,认为他有尚方宝剑。再扯到郅都身上,不知道大家注意过没有,郅都在成名之前,曾做过汉文帝的随侍郎官。据古史学家讲,“郎”通“廊”,一般是指立在宫殿走廊里的侍卫,听凭皇帝差遣,这可是一个很特殊的官职,皇帝差不多能叫出每个人的名字,对他们的个人情况比较熟悉,也往往能成为空缺官员的替补人,如武帝朝的大将军卫青、大司农桑羊弘就是郎官出身。

到景帝时,升了官的他,有一次郅都跟着景帝去上林苑,当时还很受景帝宠幸的妃子栗姬在上厕所时,突然间有一只野猪跟了进去。景帝使眼色想让郅都进入救助,郅都没有反应;景帝自己想进去救时,却被郅都拦了下来,说了这句话:“死了一个栗姬,还可以再找一个,这世上还缺美女吗?陛下不知自我爱惜,可曾想过江山社稷,想过太后吗?”景帝听劝,窦太后高兴。后来,景帝任命郅都为济南郡守。

在郅都严酷执法的故事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他在任济南郡守期间,曾族灭了瞷氏大族的首恶,举一解决了前几任郡守遗留下来的宗族违法问题。看到这里时,让我想到了今年年初,最高检曾下发过一份名叫《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其中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如果把郅都的行为和这份文件结合起来看,估计我们大家又会产生一些新的认识。

郅都最让人诟病的一件事,也是最终让他受害身死的事情,就是在景帝的指使和授意下,借审查职权,严禁狱卒给刘荣纸笔,以杜绝废太子向景帝上书,逼得废太子刘荣在自己的管辖的牢狱内上吊自杀,导致窦太后借用汉朝的法律,把郅都免职,并想要把他处死。

景帝为了保护郅都,把他改任为雁门太守,并给了他临机处置的权力。郅都到任后,匈奴人自动退去离去以回避他,一直到他死,都没有再靠近雁门。太史公顺便为此此还很夸张的记载了一个小故事,说匈奴人照郅都的模样做了一个木偶箭靶子,用于驰马练习射箭,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够射中它,以此来说明匈奴人已经把郅都当成了忧患。于是,匈奴人也学会了散布谣言,窦太后借机派人逮捕了郅都。

当汉景帝为他辩解说他是忠臣时,窦太后也怒不可遏的喊到:临江王独非忠臣邪?在窦太后的强权干涉下,郅都被杀。在郅都被杀这件事上,很多人都抓住窦太后说的这句放不放,说窦太后公报私仇,或许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史记·酷吏列传》中很明确的写了这样一句话:窦太后乃竟中都以法(用汉朝的法律把他构陷成罪)。字面记载虽不一定可信,但却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这个信奉法律的强势执法者,最后是死于法律之下,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们今天的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而郅都所死于的这个法律,用另外一个酷吏杜周的说法,那就是:“法律条文是从哪里来的?从前的君主认为正确的,公布出来就是法律,后世的君主认为正确的,一经解释就成为补充法律的条令。所谓法令,都是当时的君主认为正确的,哪里有什么不变的古法!”

太史公曾说,商君,是个天生刻薄的人;晁错,是个生性刻薄严苛的人;郅都,则是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体,廉洁的都可以做人表率。

像这郅都这样的人,他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能够尽职尽责的官员,或许也算得上是普通民众们所敬仰和期盼的那类青天老爷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