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什么确定
检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什么确定
检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正文:一、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正确实施,保护社会公***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监督等。
二、检察机关之间的管辖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案件性质、地域等因素,不同的检察机关之间可能会产生管辖争议。这时,需要有一种机制来解决这些争议,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这种指定管辖的权力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解决检察机关之间管辖争议的有效方式。
四、指定管辖的程序和效力
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如听取相关检察机关的意见、考虑案件的性质和社会影响等。指定管辖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检察机关应当服从并执行。 综上所述:
检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这是解决检察机关之间管辖争议的有效方式,也是保证案件顺利办理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