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怎么办

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处理流程:

1、联系施工单位:首先您可以联系施工单位,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原因,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是误解或者沟通不畅导致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可以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

2、提出异议:如果您认为施工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和要求,可以向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理由,以便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寻求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起诉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建设工程专项方案:需要提供建设工程专项方案,以证明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2、工程监理报告:需要提供工程监理报告,以证明施工单位未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施工;

3、质量检测报告:需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以证明施工单位未按照质量检测要求进行施工;

4、合同和支付凭证:需要提供建设工程合同和支付凭证,以证明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支付情况;

5、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验收证明、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等。

综上所述,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方案施工可能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产生影响,需要及时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的程序要求和法律规定,并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律师,以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