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的司机无货运从业资格证保险公司拒赔有法律依据吗

无货运从业资格证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没有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简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有关知识、技能考试合格后核发的一种证件。也是一种通过职业驾驶等活动而获取报酬的一种资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从事道路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从上述规定可知,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取得这个资格证,而且要随车携带,如果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会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处罚,但不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扩展资料:

案例:

无从业资格证 车祸理赔遭拒 法院:保险公司应承担理赔责任

吴某是顺昌县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2016年4月,他驾驶公司所属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送货到长乐松下码头。

“当时我将车子停在一处上坡路段,并且没有打双闪灯。”吴某称,可能是因为视线问题,当时林某驾驶着一辆轻型货车避让不及,一头撞上他停在现场的货车。

事发后,受伤的林某立即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林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同时,加上医疗费等,事故造成林某各项损失***计17.7万多元。

由于吴某驾驶的事故车辆是物流公司所有,且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投有交强险、100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因此林某诉请法院依法判令由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然而,车祸理赔的过程并不顺利。保险公司方面认为,物流公司未提供驾驶员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而根据其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的约定,驾驶人存在“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情形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吴某驾驶的是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应提供从业资格证,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就不存在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的问题。”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一说法,物流公司方面无法接受。

近日,长乐市法院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办案法官表示,肇事车辆驾驶员吴某,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表明吴某具有驾驶员资格。

“从这方面看,吴某有无从业资格证,并不影响其驾驶车辆的资格。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就显著增加了承保车辆运行的危险程度,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办案法官认为,保险公司方面的要求,显然属于“免除己方责任义务、加重被保险人责任义务、排除被保险人应依法享有理赔权利的情形”。

因此,该条免责格式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

“这也意味着,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商业三责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办案法官说。

连城县人民法院-无从业资格证车祸理赔遭拒 法院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