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还硬币违法吗?

首先说,很多朋友说违法,有的朋友说不违法。

广西新闻夜班,这是广西的有名的广播节目了算是公众媒体吧。

他们发布了抖音,专门说了类似案例,并且说此事违法,说是妨碍执法。

可是从法理上推,可以看出,若是拒绝支付,才是违法行为。

对方已经积极支付,服从了仲裁或者判决,全额全款给付现金,这种情况怎么都不是妨碍司法,更没有违法,反而是法律支持的啊。

要不然怎么说抗拒从严啊,人家配合了就没有什么违法的说法。

支付的方式,除非在合同或者仲裁法庭要么国家机关判决时候提前声明和定义。

否则,人家选择使用法定货币进行支付,是非常合法的,如果法庭认为对方支付行为非法则首先判定使用的货币非法。

因为并没有规定支付渠道和支付手段,则对方可以任意选择自认为合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所以,可以看出以现金形式支付硬币,在法理上完全合法并且无可争议。

硬币也是法定货币,也是流通货币,是可以使用的,也不能用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

则拒收人民币的行为才是违法。所以章林翔若是拒收,那么反而违法。

其实,遇到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通知银行进行特殊情况的存储兑换,或者请求仲裁法庭予以支持转银行业务。

要么,就是在仲裁上申请由仲裁派人陪同一起去最近银行进行当面点算和存储业务,从而确定金额数量匹配,从而有利于结案。

章林翔应当积极配合仲裁庭,促进仲裁的顺利执行。作为一名公民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支持使用国家法定货币,并且严厉抵制拒收人民币的犯罪行为。

我国银行除了不干这事有银行名头的国字银行外,储蓄银行均拥有天然的点算义务,在存储人去柜台存储时,不能拒收合法合规的真法定货币。

如果是假币或者破损币,银行可以依法处理的。

遇到这种特殊的存储业务,是可以和银行取得联系,请他们派专人上门进行服务的,这个每个银行都有规定,若是银行拒绝派人现场点算,则可能他们的规定不允许你这种情况,但是你可以去银行柜台现场申请办理存储业务。

那么 银行必须当面给你点算的,这个可以放心保准一分不少。

对方要求当面点算的行为是不合规的,因为当事人可以以自己无法点算数量巨大货币为由,交银行进行点算和结算,这是合理请求,可以获得仲裁庭和法院等执法机构的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这种以泄愤为目的的大规模使用硬币一次性巨额支付的行为。

可我们要明白,支付硬币在任何时候都是合法行为,其行为是合法的,要首先肯定,否则就是违法。

拒收人民币,是违法的,无论何种理由。对方有支付义务的时候,那么接受方同时存在不可拒收法定货币的天然义务,在对方违法的时候,支付方可以以接收方违法为由中止合同。

因为交易存在非法性,则合同契约不可存续。

支付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买卖契约合同的部分。

也就是这个合同的履行是选了货币支付为终结手段,无论履行过程中有任何波折都可以依法进行诉讼或者提出争议。

而唯独此处并无争议可言,只要合同没有规定支付手段支付渠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那么,对方就可以合法使用人民币进行交割来完成合同。

比如我们使用人民币就前提定义了支付币种为人民币,若是规定是美元交割,对方支付人民币这是违约的,接收方可以拒绝,而支付方存在了违法行为。

支付时间上,已经由仲裁处理,并且当场结算,那么时间问题不存在争议。

而支付币种和支付时间都确定了,就是支付手段,现金支付是双方认可的一种方式,而支付方也是有权选择自己使用什么方式进行支付。

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必须使用什么支付手段,除非你们合同中强制定义了比如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或者其他有效的凭证票据等支付手段也可以是电子支付。

而现金支付中,使用法定货币是完全合法合规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

同样,法定货币代表国家法律权威,是不容玷污和忽视的货币主权。

法定货币和国旗国徽等国家标志存在同等地位法权地位,都属于主权体现的部分,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定货币声明体现在法律条文中。

我国的人民币是法定货币,而硬币是人民币的一种形式,所以支付时候使用了硬币是完全合法的哦。

从理论上可以看出,这是完全合法的,同样不受舆论争议,因为无可争议,也不存在公众良俗的问题,这是国家主权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依法支付履行契约的合法行为。

以对方支付硬币这种行为判定其道德等等,也是不客观和无知的。

因为对方合法,并且遵纪守法,那么一个守法的人且道德受到谴责,请问违法人的道德何存?

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反而得到支持,这才是违反了公序良俗的恶劣行为。

所以,任何时候,不能用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

若想要拒收人民币,也是可以的。

前提,就是你有足够的契约提前声明了支付渠道和支付币种支付手段等等,那么你可以依法拒收。

但凡,没有合法的契约双方自然人签订的条款规定限制,则这种默认支付的手段,完全合法合规,并且被国家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