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是什么

法律分析: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来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圭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的方法。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同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