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1、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平时征集
3、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4、第四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5、第五章 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
6、第六章 民 兵
7、第七章 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
8、第八章 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
9、第九章 战时兵员动员
10、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11、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12、第十二章 附 则
扩展资料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1次修正。
3、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2次修正。
4、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