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 司机需要坐牢吗
不需要。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定开车撞死人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要坐牢的。但如果是机动车驾驶人在正常行驶中,司机因没有预见的原因撞死人的,属于意外事件,不用坐牢,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这些情况下,造成横穿马路的行人出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从主观上来说行人是需要承担违法责任的,毕竟信号灯和斑马线的作用就是为了指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而横穿马路明显是违反了交通法的规定,造成事故后自己就应该承担责任。
所以,在以下情形中,行人横穿马路出了事,车主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就行,通常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交警认定交通事故由行人承担主要责任,驾驶人员承担次要责责任或无责任,则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比如,横跨道路中间的隔离带和隔离栏,擅自横穿高速路,这些情况下行人被撞死,往往会认定行人的过错更大,那么机动车只用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会因此坐牢。
二、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1、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且没有闯红灯的,行人无责。
2、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线,但是已经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未注意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机动车临近时,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全责、主责、同责都有可能,取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也有过错,比如超速、经检测刹车不合格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