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普通法、特别法各有哪些?

在现行法律中,普通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特别法:高等教育法对教育法等。

法律分析

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法的分类的一种,其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具有明显局限性,如战争时期的法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分类,其相对性比之其他法的分类更为明显。从法律效力来看,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一般法和特别法地真正区别在于该法是否是对某项专门作出地立法。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就是一般法;而象《税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就属于特别法。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区别如下:应用范围、时间和地点不同:普通法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全体公民经常适用的法律,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特别法是指适用于特定时期、特定地点、特定的人或事项的法规。法律效力不同:特别法规的效力比普通法高。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复杂、僵化;特别法制定简便、公布及时、修改灵活、针对性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