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0万小规模如何报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应税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可以享受3%减安1%征收的优惠政策,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收入超过30万元,按照全部销售收入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通过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预缴的增值税,应该在应交增值税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一般为简易征收,其增值税的计算相对简单,即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由于企业经营规模比较小,会计核算和运营管理不是很规范,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也很难,而简易征收的征收方式,刚好可以解决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和减值税规定是什么?
1、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企业没达30万是免收增值税的,直接填增值税申报表第10栏免税销项额一栏,但是季度超过30万,该怎么进行报税呢?具体方法如下:
1、有税盘的小规模企业超30万,不含税普票收入350000元,只需要填增值税纳税表中第一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350000元,第三栏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350000元,就ok了
2、无税盘的小规模企业超30万,不含税普票收入350000元,只需要填增值税纳税表中第一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350000元。
3、以上两种情况如果有在税局代开专票,需要把代开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在第二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同是第一栏加上第二栏的金额。
4、报附加税,在一般增值税中填写,销项税额10500元,系统自动出来附加税金额。
5、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