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果生效时间怎么算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方式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裁决书自裁决收到之后双方都在15天之内没有起诉到法院而生效;

2、双方在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起诉到法院,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持仲裁裁决结果,则裁决书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3、当仲裁裁决书是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则仲裁裁决自公告送到之日起60日后生效。需要注意的是,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仲裁裁决书的15天生效期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开始的那一天是不被计算在内的。这15天内包括双休日,但是当第15天是双休日的话,应当顺延。例如,第15日正好是周五,那么周五就是最后一天了;第15日是周六或者周日,那么下周一是最后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