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内容的本质是
法律内容的本质如下:
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内在联系,是决定法律存在的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三个层次的本质:
1、法律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律的正式性。
2、法律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律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律的物质制约性(社会性)。法律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律的内容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扩展资料
法律的本质所揭示的并不是某个唯一的、终极的要素,而是法律内在的一种矛盾关系。这一矛盾关系包括两个相关的方面:
一、从主观方面看,法律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从客观方面看,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前者是法律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后者是法律的物质制约性。
法律的物质制约性和法律的阶级意志性是法律的不同层次的本质属性,法律的这两个方面是矛盾的统一体,两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截然对立起来。
若片面强调法律的阶级意志性,则可能导致法律的“唯意志论”;若片面强调法律的物质制约性,甚至以物质制约性否定阶级意志性,则将导致法律的“宿命论”。只有全面理解它们之间的矛盾关系才能正确理解法律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