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步骤

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步骤如下:

1. 通过清理河道内的淤泥、垃圾,增加泄洪能力,同时保留河道中的滩地、沙洲。

2. 选择合适的护岸形式,如斜坡式浆砌石生态护岸、斜坡式鹅卵石生态护岸、直立式浆砌石护岸或自然植被护岸。

3. 完善河流排涝体系,保持水流畅通,提高防洪排涝功能。

4. 对河道两岸进行绿化,稳固河岸、防止水土流失,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设休闲平台、亲水栈道等设施。

河道治理的影响因素:

1、地形地貌:不同地形地貌对河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法有着直接影响;

2、水文条件:河流的流量、流速和水位变化等水文特性决定了治理工程的规模和类型;

3、生态环境:河道治理需考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求生态平衡;

4、经济因素:治理工程的经费预算和投资回报是决定工程可行性的重要因素;

5、社会因素:包括当地居民的需求、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治理后的社会效益等。

综上所述,河道治理工程包括清理河道内淤泥垃圾以增强泄洪能力、选择合适的生态护岸形式、完善排涝体系以提升防洪排涝功能,以及河岸绿化和增设休闲设施,旨在综合提升河道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