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不火化违反法规吗
我国实施火葬制度。除少数民族因其习俗和习惯而不适合火化外,其他地区都应进行火化,实行火葬制度。
农村居民死后,在没有遗骸火化的情况下进行埋葬是违法的。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埋葬火化尸体,埋葬遗体,并在农村公益墓地以外的墓地和其他地方埋葬墓地。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拒绝纠正,会被强制执行火葬制度。
扩展资料:
《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