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分为两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要求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和卫生标准,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检验,以确保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可以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该法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它明确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对于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要求其遵守食品安全标准,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该法也强调了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该法规定了食品生产和经营的许可制度,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同时,该法还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相关生产经营者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一部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综上所述:
食品生产许可细则分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两类。这两类许可证分别针对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企业,要求企业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应条件和标准,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检验,以确保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