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什么部门制定的?谁拥有解释权?触犯法规有被法院起诉的可能吗?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者设区的市的人大,制定机关有解释权。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义上的法律,论到效力只比行政法规低一些,只不过适用范围只在本行政区域内,不是全国性的。如果违反了照样是会被追究责任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以援引地方性法规来判案。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如果与上位法抵触会被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