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承认的出轨证据
婚外情证据只要合法就可以被法律认可,具体如下:
1、一些人在婚外情被另一半发现之初,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在离婚诉讼中,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2、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
而且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中,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3、人们普遍认为照片和录像可以证明对方婚内出轨,要想让法院采信,收集这些证据的方式也有一定前提条件。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采集时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出轨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可以修改,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5、如果是录像,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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