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可以娶几个老婆
一个。曼谷王朝初期实行的《夫妻法》是泰国封建法的延续,女性权利低下,实行一夫多妻制、女性没有自由婚配的权利,丈夫可以买卖妻子。拉玛四世时期,泰国打开闭关锁国的大门,西方文化和法律思想开始影响泰国社会,泰国开始通过制定单行法律的方式开始移植西方法律思想,到民法典家庭编颁布之前,泰国***颁布十余部有关婚姻法的单行法令。第三部分讲述泰国民法典编纂完成后婚姻法的发展和现代婚姻法的规定。自1934年(佛历2477年)泰国《民商法典》第五编家庭编颁布以来,相较于《民商法典》其他各编,家庭编的改动最大。1976年(佛历2519年),因泰王国宪法修改后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并要求修改各部法律中限制女性权利的条款,原《民商法典》家庭编被废除后重新制定,将限制女性权利的规定进行修改,促进男女平等。而泰国从1935年《民法》颁布起就正式规定了:泰国公民实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和纳妾行为都是违法的,一经揭发,即构成“重婚罪”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