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2、民族区域自治;

3、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4、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5、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6、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8、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