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社会不是法治社会?

中国古代是一个皇帝专制的社会,专制跟人治是挂钩的。法制的实质是: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所左右,对所属国民有平等权利意义的并按公平的裁判公决的法律。而在古代社会虽然有法律,但是要么受皇帝一人裁判,要么受封建贵族团体裁判,所以不是法制,而是人治。

法治社会是和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事务。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具备精神和制度两方面的因素,即具有法治的精神和反映法治精神的制度。简约而言,法治的精神方面主要是指整个社会对法律至上地位的普遍认同和坚决的支持,养成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且通过法律或司法程序解决政治、经济、社会和民事等方面的纠纷的习惯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