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有辅警参与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有辅警参与的重要性如下

社区矫正被相继写入属于国家刑事基本法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体现了其刑罚执行的基本属性。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主体机关,配备人民警察是符合非监禁刑罚的本质要求的。

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工作本质是一种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一线执法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监狱警察一样,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行使的是刑罚执行权。

虽然法律授权司法行政机关中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但就司法行政机关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个人而言,其身份定位以及执法依据都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一方面,由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也没有被法律赋予明确执法权限,在现实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执法也存在很大问题。

另一方面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没有纳入警察编制、没有警察证、不享有警衔津贴,这都与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要求相距甚远。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应该有一部较为完整的社区矫正法律作支撑,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