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6.0程序中的帮助-关于里面,为什么会说 擅自复制会受到刑事及民事制裁,并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受到最大

立法是一回事,执法又是另一回事。比如说你让你家的狗狗一定要到马桶大小便,它就真的会乖乖去?又比如在池塘边竖一块牌子“严禁游泳”,难道从此就不再有人溺亡了?再比如你在自己的程序中加一句话“不要复制我的程序,否则生小孩没屁眼”,你觉得真有用?

况且VB6是上个世纪的古董了,微软那还会为它去维权?而且微软早就停止对VB6的更新和维护了,所以Vb6已经是事实上的公开软件了。

即使再大、再新、再严格的软件,中国人都敢于盗版,甚至非盗版不用,何况一个过时的、老旧的VB6?

这个声明是VB6出版的时候就放上去的,当然到现在也还在啊。就像你10年前买的唱片,上面有“版权所有、翻版必究”的字样,即使10年后的今天版权已经过期了,上面的字依然存在的啊,难道唱片公司挨家挨户去把字擦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