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了东西逃跑过程中闯红灯被车撞死,责任到底是谁的呢?

我认为法律上每个人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得已歧视,即便实现小偷,虽然小偷固然可恶但是罪不至死,小偷何为小偷只不过早就将这份职业当做谋生的手段。

从法律角度分析;小偷为什么会跑?无非就是被人看见或者被当事人发觉而引起的慌张导致在你逃我追的过程中由于小偷没情急之下无意中闯进红灯导致撞死,对于追赶者的行为动机来讲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其实这就是会涉及到是否正当防卫过当。

但我们从小偷的角度来讲,偷东西虽然是不对的行为,倘若涉及金额或者公私财务较大的行为则构成了偷盗罪,本质上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定罪量刑的惟一标准。除除了要根据偷窃财物数额外,还要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满足以上的条件才可以构成盗窃罪,若是小偷在实行犯罪过程中由于被行为人察觉导致犯罪终止,被迫停止犯罪行为,由于受外界的因素,在跑的过程中导闯红灯的行为,那就是另当别论了。

偷东西被人看见都会产生逃跑,逃跑是人的本能,不可能站在原地不动在面临被人追赶和法律边缘上都会令人产生神经紧张,甚至活在自己的恐惧当中失去辨别方向,其实也没有对于对与错之分,若是换个角度来讲,估计我也会是这样。

由于逃跑过程中闯入红灯的前提是因偷窃而并非追赶人,追赶人也只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因此对于失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反之若是失主在追赶的过程中无意中预见前方属于交通道路交汇口或者即将处于红灯的行为还一意孤行的追赶使得对方加快步伐导致闯入红灯,对于失主而言是存在故意行为。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对于对于死亡的持有放任的结果,虽说主观意图不同的,具体的还是要查明被害人和死亡之间具有结果关系。

假设在追赶的过程中,失主提醒前方错在微信小偷一意孤行导致最后死亡,对于失主来讲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还是未能避免导致死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当然“谁主张谁举证”若是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要求承担责任的理应承担责任。

以逆向思维方式过滤一遍,若是小偷的过程中无意中停止了犯罪预谋导致失主错乱为是小偷以至于追赶的过程中导致死亡,那么对于这种情形而言失主承担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种行为至今未发生,毕竟没有人会蠢到想让自己承担责任。

所以只能基于前几种的可能性较大,若是失主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在追赶的过程中也属于正常行为,若是失主以更改交通工具使得小偷死亡,则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其次对于交通因闯红灯也涉及到交通法律法规,行为人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责任,但闯红灯明显可以得知小偷闯入红灯,小偷违规在先,若是车主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采用了紧急避险导致他人死亡的,机动车可以承担一部分责任,若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机动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是司机看到了小偷突然冲到车前,急踩刹车的法律性质叫紧急避险,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危及到生命安全在不可抗力的因素之下急踩刹车的行为称为紧急避险,若是紧急避险是人为引起的,则是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