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举行第十一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
上海财经大学近期举行第十一届“法律职业发展论坛”。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等出席论坛。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等五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一个专业学位点。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学尧教授介绍了2015年下半年,受研究生院委托,李学尧院长向新聘的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将认真研究专家的建议,更进一步加强与校外导师的合作,他认为法学是实践性学科需要校外导师的大力支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志强高度评价了法学院举办的一些活动,并建议法学院应继续推进具有财经特色的法学教育,继续增强与实务界的互动学术活动,也要结合时政热点开展特色研究。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引用中国国际经贸往来的实际数据,指出海外投资的重点在交通和工程建设,而且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往来仍然占据绝大部分。所以,未来很长时间内,开放型经济中法律服务主要还是面向发达国家的法律服务。法律职业教育要的开放性和国际化要正确把握这样的现实。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言浩建议加强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联系,结合新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意见》,分析了法律职业人员、执业前培训、职业考试等方面的变化,建议法学院关注这些方面的新变化,进一步改进法学教育,使之研究、教育等各方面更适应现实发展需要。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院长席建林法官认为人才培养方面要立足于上海、立足于全国,关注上海“十三五”规划,当前复合型人才较少,不能理解外国法律文化,不能适应法律国际化的要求,法学教育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要多培养些国际组织人才,使中国在更多国际领域里有更多的话语权,维护好国家利益。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月刊社主任、王申教授认为法学教育应教导学生如何运用法学理论,在研究过程中重视基本理念的指引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案例中心和实践基地的建设。要在整体研究的平台下,形成案例研究中心,探索建立法律科学的实验基地。整合各位法律专家的资源,建立一个法律实践基地。要加强导师制建设,将之与案例中心和实践基地相结合,形成具有财大特色的法律职业教育。
上海斐航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晏圣民从海事海商法律实务的视角分析了法律职业特点。他认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传统观念有很大冲击。他建议在财大法学院设立海事海商专业,加强海事海商领域法律研究;要多研究些法律检索和法律查明方面的问题。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政治与法律》杂志主编徐澜波指出要加强法律职业人的素质教育,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要重视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有许多学生自己不会灵活运用,反过来认为理论没有用,所以,要指导学生灵活运用这些基本知识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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