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虚假诉讼向哪个部门报案

法律主观:

法院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属于口头报告的,接待人员应当写作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或者起诉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报告、控告、举报。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申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的,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独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犯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处以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上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严厉处罚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同实施前三种行为的,从重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严厉处罚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 债务 ,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