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飞线的规定

民法典对飞线的规定是违反本规定,有违法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规定: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飞线的危险:

从楼上扯线充电不违法。但属于违规行为。只要是二楼以上包括二楼,都算飞线充电。飞线充电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飞线充电使用的充电插座大部分都是排插,充电插口是直接外露的,当充电下雨时雨水会进入到插口中导电,不小心接触到就会发生触电的危险。

民法典简介及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1、民法典简介: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

2、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员工需自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态,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