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法律分析:1、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3、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4、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5、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