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是从现实的和历史的各种法的现象中研究法的基本问题和一般规律的学科。

1、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同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相当程度的关联,对法学的各个学科都有程度不同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说,它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

2、法理学的研究范围非常广阔,它涉及法学体系中的其他各个分支学科。一方面,法理学研究法自身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法理学研究各种法制和法治现象,主要包括立法现象、执法现象、司法现象等监督现象。如此广阔的研究范围,说明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3、法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并不把自己的研究视野局限在某一个特定的范围,法理学的任务不仅在于记录法的资料、注释法的的含义和抽象出法的本质。还在于研究应当制定和变动什么法、制定和变动多少法,如何使法的制定和变动适应调整社会关系的需要,如何使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取得实效。

4、法理学不仅要使用各部门法学中提供的各种资料又要指导各部门法学。例如,法理学根据对中国法制性质等等的分析,阐述了人人都要守法、决不允许有超越法之上的特权的概念。通过这种论证所形成的理论对于学习各个部门法学就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5、以论带史,如果没有法理学的指导,没有对于法的本质、形式和其他种种法的现象的深刻的法理学的理解,没有对于法的一般知识的掌握,就难以对历史上复杂的、具体的法的现象给出科学的的解释和正确的评价。

扩展资料

法学的分科

1、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

2、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3、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

4、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5、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

6、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

7、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

8、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

9、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

参考资料:

法学体系-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