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物权债权的效力优先是,一般情况下物权效力优先于债权,物权的优先效力是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