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与立法体系
一、法律规范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二、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如下特点:
1、既是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
2、可以分为若干个子部门。
3、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
4、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为“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四、法律规定、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联系与区别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不同的法律部门又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即法律体系。
换句话,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