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内保能先垫付医药费吗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垫付医药费,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如果伤者和肇事方都没钱支付医疗费,就由保险公司负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书、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
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①、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②、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③、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④、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如需咨询平安保险相关业务可以拨打平安寿险95511-1、平安车险/财产险/意外险95511-5、平安养老险/团体险95511-6咨询。
应答时间:2021-10-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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