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人货混装的定义和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来说,在五座后座放行李,一件、两件不是违章行为,假如后座放过多行李,且遮住内后视镜的就是违章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允许载货。那么就会判断为人货混装会轻微罚钱,扣行驶证分数。

交规对于人货混装的规定出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附件3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