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彩票真的假的

8月29日,中国彩票第一巨奖,浙江双色球5.65亿被兑取,这也确认了11086期的5.14亿和5140万为一人所中,此时距巨奖开出已34天。得主为中奖地新昌县人,男性,做生意为生,爱好台球。经过浙江省福彩中心沟通,大奖得主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福彩出于保护得主隐私,尊重大奖得主心愿的目的,未让媒体直接接触得主。福彩中心拍摄新闻图片时,他戴上了一顶头盔做掩饰。(据8月30日《东方今报》)

两年前,河南安阳爆出的创纪录的3.6亿巨奖,曾引起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彩票中奖者身份信息该不该公开的大讨论。现在,中国彩票第一巨奖的数额一下子被提高了两亿元,达到了惊人的5.6亿,却没有引起什么关注。无论是当初的开奖,还是现在的兑奖,消息都没有登上媒体的显著位置,更没有像上次那样沸沸扬扬。

近两个月来,因“郭美美事件”引发了慈善行业的信任危机,公众强烈要求公益慈善事业透明化。事实上,政府有关部门也明显加大了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就在几天前民政部刚刚公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阳光慈善”已经初见曙光。那么,作为公益慈善事业一部分的彩票行业,难道就不需要“阳光”吗?黑箱中的慈善事业缺乏公信力,黑箱中的彩票行业就有公信力?

根据中国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销售机构(包括零售商)对中奖者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中奖者的个人资料。”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奖者的隐私。其实,是否公开彩票中奖者的身份与个人隐私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彩民中奖并不是“个人”的事儿,而是“公***”的事儿——政府发行彩票具有公***性,个人购买彩票就是参与社会公***活动。那些奖金都是从政府的彩票发行机构的账户上流出的,说到底这些钱是所有彩民“凑”起来的——拿走了大家的钱,身份都不让大家知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隐私权是从西方泊来的。要论对隐私权保护的力度,欧美国家要比中国大得多,但在英美等国,彩票中奖者的信息都是强制公开的。美国的乐透局(相当于中国的彩票发行中心)网站有“最近中奖者”一栏,不仅公布中奖的照片和信息,甚至介绍中奖者的一些小故事。美国乐透局认为,“乐透局是政府机构,而乐透奖金属于公***基金,正式告知每一位彩民谁是中奖者以及中奖金额是我们的责任,因此,大奖中奖者必须参加乐透局安排的新闻发布会。”在英美等国的媒体上经常可以见到关于彩票中奖者的详细报道。比如几年前曾有一个名叫尼尔·万利斯的农场主中得2.3亿美元的大奖;几天前有报道称,英国有一个名叫乔伊·约翰森的老头曾获得1000万英镑的大奖,为了交到真心喜欢他的女朋友,他故意扮成穷光蛋……

有人说,不公开获奖者信息是为了他们的安全,莫非亿万富豪们都生活在危险中吗?至于什么亲友蜂拥借钱什么的,更不能成立抗拒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理由。

不错,中国的彩票发行不仅有一整套内部监管制度,外部还有公证处作公证。可是,任何制度都是人来执行的,而每个人都会有弱点——当面临巨大的利益诱惑时,都有可能铤而走险。试想:假如有人向每名公证员贿赂1000万元,公证员有没有可能动心?事实上,中国的彩票发行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作弊的案子,比如陕西的“宝马彩票案”。5.6亿元,有这么多的钱,任何关节都难保不失守,何况运作还是在暗箱中进行的!如果彩票发行一直拒绝阳光,早晚都会酿出惊天大案!

5.6亿元巨奖就这样静悄悄地被“蒙面人”领走了,这是无法让人放心的。为了公平公正,也为了中国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再一次强烈建议彩票发行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