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十五周岁,跟三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孩子抢劫13起,其中有5起他持刀,但都没有伤人,得怎么判啊?

《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加重的情节中包括第4项.“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是不利于你弟弟的;但是,在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多次”(3次以上)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行为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其中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的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一般认定为一次犯罪。所以要在这方面进行举证。

还有,在抢劫罪罪与非罪的认定方面,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可以从这方面考虑为你弟弟辩护。

我认为至少十几年应该不至于,如果律师在审理过程中能够很好的发挥作用的话,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法律制裁毕竟只是一种惩罚手段,希望通过此能够起到教育当事人的作用,所以,也不要太担心,就当是为你弟弟的人生成长道路买了一个教训,只是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可能会很沉重,只是希望不论判决怎样,你的家人尤其是你弟弟能正确认识到刑法的真正目的,从中得到些什么~~

我不是什么权威人士,所以以上只是我本人根据专业学习得到的知识,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