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自杀法律
你好,我来负责任地回答你的问题,请注意,我的回答仅仅也是紧紧依靠法律,而不是人情,可能你看着有点冷血。
回答是:没有任何责任。
自杀是自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从法律上来说没有任何责任的来源,虽然A出于开玩笑的目的要与B网恋分手,但这个行为本身不是刑法上的“实行行为”(即使是冒充男性),没有实行行为就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任何罪责。
唯一的例外是:如果A教唆B自杀或者以强烈、尖锐的言辞逼迫B自杀的,在理论上有可能被认为是教唆杀人罪,但是根据你的描述,没有这个情况,故而回答依然是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恐怕心理上会有负罪感,不过也仅仅是负罪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