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退费流程

与承办法官联系退费的时间和见面地点;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从承办法院领取退费通知单;退费窗口审核退费材料后放款。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为此,在立案的时候,有经验的律师常会设法帮助当事人少交案件受理费。在起诉书的制作上,将争议标的控制在20万元以内,同时又能够防止在庭审过程中因起诉书的制作在诉讼请求中居于不利地位。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一般是在立案时按简易程序的标准先收75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后,再根据财产标的,看是否需要补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退费手续:本人(注意:只有本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由近亲属代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如果原件丢失,退诉讼费会比较麻烦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这些文书上都会载明诉讼费退还给谁,退还多少。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什么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案件受理费包括什么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