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无效民事行为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吗?
我个人的理解:
1、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个消灭。
2、无效民事行为虽然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对于对方来说有一定的义务,也就是民事责任,即你说的返还,赔偿的责任。
例如,十周岁以下的人所谓的买卖行为,则是无效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对方,在该当事人监护人明确的表示该买卖行为为无效后,应该退还原收取的钱款或者标的物。
在这时他就形成了法律上的义务,及返还和赔偿的义务。
我个人的理解:
1、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个消灭。
2、无效民事行为虽然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对于对方来说有一定的义务,也就是民事责任,即你说的返还,赔偿的责任。
例如,十周岁以下的人所谓的买卖行为,则是无效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对方,在该当事人监护人明确的表示该买卖行为为无效后,应该退还原收取的钱款或者标的物。
在这时他就形成了法律上的义务,及返还和赔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