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什么意思?

"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是一句俗语。

意思:斗不过对方,就避开对方,老百姓不要与当官的斗争,穷人不要与富人斗争。这句话表达的是明哲保身的意思。

在《拍案惊奇》中,总结出的社会通则是:“那富的人,怕的是见官。”许多小说中的民谚也高度概括了百姓人身和财产与统治权力之间的法权关系:“自古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势争”(《祷杌闲评》);“自古道:穷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隋唐演义》)。

所谓社会高层的智慧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但是就是这样的政治社会哲学衍生出腐朽的社会制度。要改造社会,首先要改变观念,所以这句话并无多大的意义和价值,只是一句民间俗语,用以规劝人们做事量力而行。

扩展资料

“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是体现的是一种民间朴素的哲学思想,是有道理的民间智慧总结,它告诉我们平民百姓想要挑战权贵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平民百姓想要维权,他手上只有、唯一有一条命,而权贵呢,手上有金钱,有人力资源,有舆论控制权,有颠倒黑白是非的能力优势,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权贵的声音是社会舆论的唯一声音。而个人维权,他维护的是个人权益,与大众权益无关,所以广大的老百姓并不会去关心,你个人的冤情的悲惨,他们更在意、更喜欢的是想听到一些风花雪月、滑稽搞笑的娱乐情节,这就更进一步造就着个人维权道路的艰辛。

特别是我国古代,有官官相维,满清十大酷刑,里面的人,要告官,首先需要在布满铁钉的木板上滚过去,官府才会受理案件,真实的历史是否是这样就不得而知了,但从侧面,反映着,统治阶级在民与官双方,更相信和维护同僚的情况,而官府审案,招供画押可以在犯人被酷刑折磨昏迷的情况下,拿你手指一按,那就证据确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