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企业家

律师本来就是律师,但是如果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也会被贴上各种标签,比如律师是知识分子,是专业人士,甚至很多律师加入了工商联,那其实就算是工商业者了。(还有很多律师同时是艺术家,是武术裁判,那是个人爱好,在此不论)

现在已经有不少律师事务所规模很不小了,有律师几百人甚至几千人的,还聘请有财务人员、管理、设计人员等全套企业必备的工作人员。尽管律师事务所不算企业,但是已经具有企业的属性,追求利润,算计成本,不少律师担任各种企业家协会、商会的副会长,从这个角度讲,也有人把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当做企业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一般称“主任”,张律师当负责人就是张主任,张主任也可能被按照对企业家的惯常叫法,被叫做“张总”。

这是律师勉强作为企业家的情况,律师更多时候是在和企业家打交道,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律师普遍不认为自己是企业家。实际上,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无非是法律供应商,这和一家提供设计服务或者财务服务的公司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两点,第一个,律师除了获取利润以外,律师具有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性质,所做的事情具有专业特性之外还有一定的政治功能,第二,律师事务所的经济体制是合伙制度。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企业一般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律师事务所因为没有公司化的体制,其实阻碍了其规模扩张和复利化经营,律师更看重的还是法律服务的结果,专业化水平的提升,而非利润和绝对的规模。律师的服务一般不能批量生产,律师更像是手工业者。一个案件,自有其中工艺,需要用工匠精神打磨。

很多律师在面对企业家的时候会羡慕企业的规模和利润,其实,只要自身专业程度好,企业家也对律师充满了崇敬,律师专业不好得不到别人的尊敬,其实企业如果光是规模大利润大,但是生产的产品以次充好,那就是奸商,甚至可能违法犯罪,也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现在很多企业家想的是做出民族品牌,用实业助力国家发展,而很多律师也不仅是把目光放在一个案件的操作上,而在考虑这个国家的命运和法治的前进,这都是家国情怀,无论是做哪个行业,认真去做都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