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什么传统

法律分析: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制度纳入民法之中。从我国制定民法典而不是民法典和商法典的立法实践中就可以看出,我国依然坚持的是“民商合一”,比如民法典中关于营利法人和代理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