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人可以到武汉法院起诉离婚吗?

阳逻街道属于武汉市新洲区管辖,应该向新洲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常规情况下的离婚起诉受理法院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如果被告没有离开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不满一年、或者被告离开住所地已满一年,但是,离家后没有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

2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已满一年以上,并且至起诉时在某一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该地属于被告经常居住地。

二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