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检察院逮捕了家属怎么办
法律主观:
因 故意伤害罪 被刑事拘留 或者逮捕的话,作为家属,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来帮助嫌疑人:1、在被逮捕之前可以考虑找律师去 看守所会见 嫌疑人,了解最基本的案情,(一般来说家属知道的案情并非就是真实的案情,而现实中却相差很远)律师要知道嫌疑人向公安机关的交代事实是怎么样的,这种情况下,唯有律师进看守所问嫌疑人才最清楚;2、律师了解了基本的案情之后,会和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基本的罪名、是轻伤还是重伤,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3、律师可以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受害人处积极 赔偿受害人 ,并劝说其原谅嫌疑人,出具谅解书。4、律师凭谅解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及时在逮捕之前 申请取保候审 ,或者直接递交给检察院,让检察院作出不逮捕的决定。5、向检察院递交 法律意见书 ,争取免于起诉!6、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法院,律师可以做无罪、罪轻、或者缓刑甚至 免除刑事处罚 的辩护,这样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