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
和:
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扩展资料:
投资项目立项的分类,以项目投资者的主体不同,投资项目立项可分为两大类:
1、审批立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该进行审批立项。
2、核准立项: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如果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应该进行核准立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企业只需将投资项目向有权机关备案即可。
审批立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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