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证据法是法治的基石,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

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首先就是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案件才能得到正确处理。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也是正确处理刑事案件的可靠保障。所谓以事实为根据,就是以证据为根据,以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或者已经证明的事实为根据。现代刑事诉讼,审判是关键阶段。在此阶段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要得到最终确定,法庭要对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否处以刑罚的问题作出终局的、权威的裁决。只有法官依照正当的审判程序,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这是法治的要求,也是刑事诉讼规律使然。法官审案要实行直接言词审理,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这就要求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在法庭审理中出示并经过控辩双方的质证和审判人员的认证。,明确了证据一般审查和采信原则,制定了各类证据的审查和运用规则,细化了不同诉讼程序的证明要求,区分了定罪事实与量刑事实的认定标准,完善了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和保护制度等,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明确了判断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有利于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与审判人员在证据的审查与运用上统一认识,减少异议,***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