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五院四系是哪几个

法律五院四系如下:

“五院”即:

原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

原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

原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

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原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

“五院”发展到今天,已属于多学科的政法类大学。

“四系”即:

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律系(现武汉大学法学院)

现在均已改为法学院,成为所在大学的重量级学院。

“五院四系”,是中华人民***和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

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五院四系报考人数较多,是人文社科领域的名校。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资源的再平衡,很多大学开始重视法学学科的发展,一些五院四系之外的法学院的发展令人瞩目,出现了一批新兴法学院。

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