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如果杀了几个人,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就是需要躲藏多长时间法律就不管了?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只要最高检批准,即使过了二十年有效期的无期、死刑犯罪,依然可以追诉。)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如何判断罪犯是否属于“逃避侦查或审判”?从看守所中逃跑,从自家中潜逃、隐藏起来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都属于。从我国公安办理命案的力度来看,不逃跑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命案凶手大概率不能被“诉讼时效”保护。)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条是为了为了保证有罪必究,同时也避免因为司法机关的失误或错误而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及时有效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甲在1990年犯下死刑罪,2010年已经过了追诉期,但是甲在2000年又犯了同等的罪,那么1990年那起犯罪的追诉有效期也和2000年的有效期一致,到2020年才过期,也就是“对人不对事”,因为行为人并未完成“主动自我矫正”。)